农村贫困人口义务教育有保障,是贫困人口脱贫的基本要求和核心指标之一。地处秦岭南麓、陕甘川三省交界地带的略阳县,全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33万户4.3万人,贫困面大、贫困程度深,是全国深度贫困县,也是国家教育部控辍保学工作重点监测县。脱贫攻坚战打响以来,该县夯实工作责任,完善工作机制,狠抓工作落实,确保“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贫困家庭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不失学辍学,保障有学上、上得起学”。
“双线七长+责任督学”完善控辍机制
完善“双线责任”机制。以《义务教育法》为根本遵循,完善“七长制”和“双线责任”机制。每年年初,县政府与各镇(办)、各镇(办)与村组、村组与家长、县教体局与学校、学校与老师分别签订控辍保学工作目标责任书,明确县长、镇长、村长、家长和局长、校长、师长等“七长”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每年年底,由县政府教育督导部门对全县各镇、各镇对村组、县教体局对学校、学校对班级履行控辍保学职责情况进行严格考核,确保控辍保学责任落到实处。落实责任督学机制。施行督学责任区挂牌督导制度,将61名县级专兼职督学分片分组,责任督学每月至少到镇村、学校开展一次以控辍保学为主要内容的教育督导,发现问题,督促镇村、学校立即整改到位。对疑似辍学的学生,督促协助镇村和学校及时动员劝返。
“结对帮扶+送教上门”抓实控辍过程
创新开展结对帮扶。县委建立了教育专业技术人员对口结对帮扶贫困服务对象工作机制。教育系统根据县委部署,由党员教师带头担任首席帮扶人,带动全县教师采取“一对一、一对多”方式,结对帮扶在本县中小学幼儿园就读的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对他们在学业上辅导、生活上关心、物质上资助,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对贫困学生订制专用档案,建立帮扶台账,实行“一生一袋、袋随人走、跟踪帮扶、全程记实”全学段帮扶,每学年动态更新,并进行帮扶责任交接,确保各学段帮扶工作全覆盖、无盲点、不间断。加强留守儿童管护,为全县2425名贫困留守儿童落实了“代理妈妈”,开展情亲关爱,弥补情亲缺失,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扎实开展送教上门。对全县28名因脑瘫等重度残疾无法到校入学的特殊儿童,出台《中小学重度残疾儿童送教上门实施方案》,根据重度残疾儿童自身接受能力和教育需求,采取“康教结合,医教结合、乐教结合”等方式,将简易康复训练、基本保健服务等融入送教内容,开展残疾儿童送教上门工作,将力所能及的教育送到特殊儿童家中。
“动态监测+责任考核”守牢控辍底线
严格控辍保学动态监测。规范学生学籍管理,严格执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准确掌握学生就读信息。以镇(办)为单位,以户籍为基准,以学年度为时间段,建立“一表六册”,即教育情况统计表和0至17周岁人口花名册、义务段适龄儿童少年花名册、建档立卡户学生花名册、留守儿童花名册、残疾儿童少年花名册和县外就读学生花名册。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分段建立服务范围内人口册和相应的学生花名册,做到了底子清,信息准,无遗漏。对短时间不在校学生在学校跟踪联系和劝返的基础上,由学校及时报告当地党委政府和县教体局,严格按照“双线责任”劝返学生入学。强化控辍保学考核追责。细化控辍保学考核办法,出台《略阳县教育行业脱贫工作考核办法》《略阳县中小学控辍保学目标责任考核办法》《略阳县党员教师结对帮扶贫困学生考核办法》,将控辍保学工作完成情况作为学校、单位评优评先,干部、教师晋职晋级等的重要依据;对没有履行职责的学校、单位和个人,追究责任,严肃处理。县政府教育督导部门围绕控辍保学重点工作,开展督政、督学,深入镇办和基层学校,开展“县不漏一镇,镇不漏一校,校不漏一人”的拉网式专项督导,对各镇(办)和中小学控辍保学情况及时通报,对控辍保学工作不力的镇(办)、学校,按规定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