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握好教育均等化的实现路径 ——“实现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系列评论之一

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是对人民群众迫切需要的公共教育资源进行公平分配并提供公共教育服务的过程。这不仅是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的关键环节、教育现代化的基本要求,更是维护社会公平的基本途径。促进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要按照保基本、促公平、高质量、可获得的原则,保障所有适龄孩子享有平等受教育的权利。然而,各地经济发展和教育水平各有不同,如何在新的格局下更好、更快地实现这一目标?以下六个方面的实现路径,各级各地政府在发展教育时可重点关注。

优化和完善城镇学校布局规划。义务教育资源配置最主要、最直接的体现是学校布局。新型城镇化带来城市、农村、不同区域之间人口的快速流动,出现学龄人口与学校布局之间的适应性矛盾。此外,随着生育政策的调整、城镇空间结构的优化,人口分布与学校布局之间的发展性矛盾凸显。这迫切要求建立按城镇化总体规划和常住人口规模编制学校布局规划的制度。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新型城镇空间布局、人口存量和变量等,对学校的位置、数量、结构、规模等进行科学、合理的配置。

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办好每一所学校、教好每一个孩子,是义务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基本要求。基本均衡是在义务教育发展的基本条件和教育水平上实现一定程度的均衡;优质均衡则是以教育质量为核心的高水平均衡,是更高质量、更广范围、更高层次的发展目标,区域、城乡、校际、群体的教育质量差距大幅度缩小。提升义务教育均等化水平,要在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基本均衡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优质均衡,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在更大范围实现均衡发展。

办好乡村学校支撑乡村振兴。乡村学校是乡村振兴的基点,是乡村文化建设、乡村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抓手。办好乡村学校,不仅能为乡村建设培养人才、持续推进教育脱贫,而且能提供源源不断的文化动力。办好乡村学校,要放在乡村振兴的宏观背景与国家战略高度来认识与把握,明确乡村学校在乡村振兴中的独特价值与基础地位。乡村振兴背景下的乡村学校建设与发展,其根本路径为“融入”。即必须融入乡村、乡土与本土,融入到乡村振兴的国家战略中;同时发挥自身引领作用,改变乡村文化、氛围与格局,培养大批乡村建设的人才,进而推动乡村振兴。

保证随迁子女平等享受基本公共教育服务。随迁子女是城镇教育改革发展中需要关注的重点对象,其教育问题的解决关涉新型城镇化战略的实施。随迁子女平等享受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包括针对随迁子女普遍教育需求的普惠性公共教育服务、特殊教育需求的补偿性公共教育服务。根据就近入学原则,要确保随迁子有学上、上好学。特大城市和随迁子女特别集中地区要完善随迁子女就学政策,优化人口流入地教育资源配置,积极稳妥解决随迁子女的就学问题。

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经过多年努力,我国建立并形成了较为稳定完备的覆盖教育各阶段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但仍需要在精准和有效上下功夫。要不断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标准,建立健全精准化追踪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机制;进一步提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助学金和助学贷款政策的效度,改进资助方式,提高资助水平和精准度,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公平地享有接受教育的权利。

以推进融合教育推进特殊教育。融合教育是特殊教育发展的新趋势,是将有特殊需要的儿童纳入到普通班级接受教育,使其潜能最大限度地发挥。全面推进融合教育,既有物理空间的融合,普通教室能够接纳特殊儿童;又意味着教育观念和模式、教学方法、评估方式要发生根本变化。融合教育接纳所有学生是公平精神的极大体现。学校要识别和照顾不同学生的不同需要,通过适宜的学校课程、班级组织安排、教育教学策略、资源有效利用及学校社区合作,确保面向全体学生的教育质量得到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