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布局学校 实现教育优质均衡 ——“实现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系列评论之二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城乡义务教育学校进入了城乡整体布局、农村微幅调整的阶段。2012-2017年间,义务教育学校数总体减少了12580所。其中城区增加了487所,镇区和乡村分别减少了452所和12615所;乡村小学减少了11791所,但乡村教学点增加了5550所。“建立校园网校数”和“音乐器械配备达标校数”两个代表性指标数据显示,城乡中小学的办学条件差距在缩小,乡村小学的办学条件有了极大改善。随着城乡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政策的推进,农村学校的硬件设施、教育设备等办学条件有了很大的改善,但城乡教育发展的历史性差距问题仍然存在。

新型城镇化战略深入实施的进程中,农村人口加快向城市流动,导致农村人口的稀疏化和城市人口的过密化,学龄人口在城乡之间的分布产生了巨大的变化。现有的城乡学校布局难以满足学生的高质量教育需求,这既给农村学校布局调整带来新的挑战,也给城市学校布局调整带来新的难题。2013-2017年间,城区和镇区义务教育段在校生数在逐年增加,其中城区增加近800万人,镇区增加近500万人;乡村在校生数逐年减少了近600万人。在校均规模上,城区小学和镇区小学分别基本维持在1000人以上和600人以上,城区初中和镇区初中基本维持在1200人以上和900人以上。

在此背景下,城镇义务教育学校布局面临两重挑战。一是优化学校布局和增加学校数量,接纳和吸收随迁子女,应对入学需求在城市空间扩张和绝对数量增加的变化;二是控制学校和班级规模,以提高学校教育质量,推进学校之间与城乡之间教育的优质均衡。所以,科学规划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要妥善处理好“存量”与“增量”问题。而此问题的解决又必须处理好三大矛盾:一是学校布局调整是以学校数量的增加扩张为主,还是以学校内部的空间结构优化为主;二是如何协调学前、小学、初中和高中学段的学校布局,以确保教育资源的充分利用和基础教育升学系统的衔接性;三是满足学龄人口入学需求与当地教育规划用地之间的协同问题。

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迫切要求科学规划学校布局,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城乡学校布局调整的标准与程序,以遏制盲目的学校撤并、不科学的学校建设行为,以避免相关教育问题的滋生。其一,逐步建立起高质量教育公平发展的城乡学校布局调整标准,既要考虑到学校办学质量、学校服务人口数量、学校与班级规模、学龄人口的空间变化、学生家校距离以及学校交通便捷性等问题,也要考虑到学生的学习体验与学习质量、学生家庭的经济支付能力、学校之于所在地的价值以及学校之于所在地特定人群的重要性等问题。其二,落实与再细化城乡学校布局调整程序,平衡好政策规定与群众教育诉求之间的关系,着力构建公正、公开的学校撤并程序,运用大数据、教育信息化手段、教育仿真技术等,分析学校建设和发展的实时信息,科学调整学校布局。

各级政府要将城乡学校布局规划作为中长期教育规划的优先事项,明确土地、城建、教育、财政、编制等职能部门的工作要求及其职责,做好相应的监测与预测工作,科学统筹推进城乡教育一体化的学校布局规划。其一,预留足够的学校用地。充分重视新建居民小区的配套学校建设,做到学校与居民区同步规划、建设、验收、使用;超前规划人口流入区的学校布局,从根本上解决学位不足、班额过大、超大学校、规模不平衡等问题。其二,加快提升城区及其周边地区薄弱学校办学水平,缓解中心城区的入学压力。其三,灵活调整农村学校布局,形成寄宿制学校、走读式学校、村小、教学点协调发展的格局。其四,重新评估并保留必要的村小和教学点。因时因地、创新体制机制优化学校布局,在发展中解决城镇化教育需求的供给问题。